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案明纪以纪正行持续提升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性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9-06     |     [      ]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中,我们既要心中有责,积极担当作为,更要心中有戒,严守纪律规矩。”近日,在观看更新的公共资源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专栏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强调道。

今年以来,该中心将案例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放大镜”作用,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廉政文化墙,选取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和中心工作人员等4类16个典型案例。案例中的反面典型有的为他人提前告知工程招标信息、推荐入围、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有的收受贿赂接受请托,有的操纵评标专家影响评标结果,有的泄露评标专家名单等等,中心多层面、多角度向招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和中心工作人员时时呈现,发挥了案例警示教育的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推动中心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同时,中心注重查找违规违纪背后的漏洞盲区,制订《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工作规范》《十堰市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则》等,建立“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制约机制,加强中心内部监督与协调,不断增强自身防范风险、抵御风险的能力, 引导中心党员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始终健康高效运行。(肖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