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直单位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来源: 中共十堰市纪委市监委派出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03-30     |     [      ]

2020年市直单位机关纪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发挥机关纪检组织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十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1.加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监督。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督促本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造谣传谣等违纪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2.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等问题。

3. 强化脱贫攻坚监督。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帮扶措施落实、“第一书记”履职尽责、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从严查处,以有力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精准执纪

4. 强化日常监督。关口前移,精准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防微杜渐,推动日常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突出对慢作为、不作为、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干部选拔违纪违规等方面的监督。规范建立并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5. 加强对重点权力运行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对本单位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加强对扫黑除恶打伞、创文、党费、工会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6.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关怀帮扶、管理监督,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备工作。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

三、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7. 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督、节点监督、现场监督,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8. 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针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严查严治,露头就打。紧盯四风新动向,密切关注各种隐形变异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聚焦关键岗位,紧盯年节假期,不断将监督关口前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治理,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9. 深入推进十进十建活动。督促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经常观看纪律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书画展和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廉政专题讲座以及推进廉政家风、廉政文化建设等系列活动。选取本行业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建设,打造高素质纪检队伍

10. 加强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选送机关纪检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选派机关纪检干部到派出纪检监察工委锻炼。开展机关纪检工作目标考评,组织机关纪委书记述学述责述职述廉,定期对机关纪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11. 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政治标准,注重选拔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纪检干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置执行等重要环节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步骤、工作时限要求,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批,切实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2.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丰富机关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载体和平台。机关纪委书记要突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监督能力,把监督职责做细做实做到位。明确支部纪检委员职责任务、运行流程、工作方式,激活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

13. 严格自身管理监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鄂纪干监25、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和十堰市纪检干部“八条禁令”等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