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职责要求的通知

来源: 市纪委监委派出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01-25     |     [      ]

市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

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及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职责要求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节日期间,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并杜绝“四风”现象,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聚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扛起党组织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疫情防控及监管责任,注重问题背后的作风问题,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注意办案安全,切实落实值班制度。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春节期间,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严禁各种形式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机动车辆;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组织和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严禁机关纪检干部接受除亲属以外的吃请、发生酗酒等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请市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严格监督,主动出击、积极作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发扬斗争精神,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严肃查处春节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各种“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强化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度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廉节。

 

 

市纪委监委派出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