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运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中共十堰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05-31     |     [      ]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建立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旨在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拓展学习教育平台,使机关党员干部接地气、访民情、受教育、增见识、提能力、转作风。市直机关第一批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自20166月挂牌运行以来,在创新教育形式、加强思想建党,强化党员党性锻炼和宗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实效,现就规范和运用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基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基地设置

根据《十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按照红色革命区、南水北调区、移民搬迁区、精准扶贫区、科技创新区、先进(文明)社区等类型设置,由十堰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严格建设及考核标准,统一命名授牌。目前,已复核和新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6个(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按照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要求及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工作部署,在所在县(市、区)委、县(市、区)直属机关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抓好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本教育基地年度工作方案,明确教育主题、活动载体、培训方式及组织运行情况。

2.落实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教学任务。

3.负责制定本教育基地年度教学计划,向教育基地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

4.做好教学组织、协调、安全保障等工作。

5.完成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地活动的组织

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基地教育活动。

(一)制定计划。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科学统筹好基地教育活动,将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整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教育计划,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年组织基地活动12次以上。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主题、内容及相关要求等。

(二)备案联络。基地教育活动实行审批备案制。各单位开展活动前,需提前一周按指定联系方式与基地做好联络沟通,确保活动畅通。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赴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审批备案表》(见附件3),经机关党组织审核、党组(党委)批准后,报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基地办公室备案,再组织前往。

(三)组织实施。到基地开展活动,应出具单位审批备案表,按要求在活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后开展活动。要服从基地的统一管理和教学安排,突出活动主题,注重学习交流,加强实践锻炼。活动结束后,党支部应在一周内向机关党组织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体会文章等。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组织党员干部赴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是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坚定信仰,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将活动与推进机关党建“六化”管理和“双十星”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与党纪党规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有机融合,切实抓好活动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活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社会调研、参与基层实践。要加强活动的统筹协调,确保活动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要确保活动经费,按照《十堰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18284号)文件执行。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要严明纪律。市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赴教育基地开展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以及有关纪律要求,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教育目的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到教育基地范围以外的地方考察,严禁从事与学习教育活动无关的内容,严禁增加基层负担,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教育,切实树立和维护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要加大宣传。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学习教育氛围。要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鼓励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积极踊跃向十堰基层党建公众号、十堰机关党建网等党建宣传阵地投稿。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并及时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活动信息、体会文章、年度总结等。

附件:

1、十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名单

2、十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联络表

3、赴党员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审批备案表   

 

 

中共十堰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426

 

 

附件1

十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名单

 

第一批(3个)

茅箭区茅塔乡东沟红色教育基地

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农博园

丹江口市蒿坪镇余家湾村

 

第二批(3个)

十堰市档案馆

丹江口市官山镇吕家河村

茅箭区武当路街办龚家湾社区